中国考试教育网成绩查询计算机浙江二级(事关小学招生和小升初!杭州市教育局发布通知)

2023-06-05 03:06:16 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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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钱江晚报

今日,杭州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做好杭州市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小学)招生工作。十二年制学校和初中,完全中学的初中(教育部,以下简称学校)提出了招生招生工作要求,一起来看看吧。

招生对象

(一)以下适龄儿童少年,可以在本市申请就读小学、初中:

1.户籍在本市的儿童、少年;

2.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的随行子女;

3.根据国家和省、市政策规定可以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儿童、少年,包括:

(一)父母在我国驻外机构工作或长期外派出国工作,或父母双方均在野外地质调查部门工作,户口所在地无人照看;需要在本市亲属照顾或寄养在本市的儿童、少年;

(二)杭州卫戍区现役军人子女;

(三)下列儿童、少年的直系亲属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有户籍的:烈士子女、军人子女、公安干警、因公牺牲的消防救援人员;人员子女;平时有二等功以上,战时有三等功的军人、英雄模范子女;驻扎在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司令部划定的第三类以上海岛,以及在逃、在高危、高危岗位工作的现役军人子女等潜艇、航空航天和核武器;

(四)按照《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和团队引进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等市委其他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子女市政府、省委人才办认定的杭州市属下单位引进的持有“杭州市特聘专家证书”和“浙江省境外高层次人才居留证”的高层次人才子女为本市,并为本市办理“引进人才子女、工作地点为本市返乡、浙商引进子女子女的《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

(五)在本市居住的港澳台及外籍儿童、少年。

(二)上述儿童少年入学应同时满足:

小学(含一贯制小学部,下同):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且年满6周岁或经区、县(市) ) 获准休学儿童所在市教育行政部门。

初中(含连贯学校和完全中学初中,下同):小学应届毕业生。

招生范围

(一)公办学校

公立小学按学区招生,公立初中按小学或学区招生。

(二)民办学校

一、经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民办学校在所在区、县(市)范围内招收学生和补充招生;学满者,经市教育局批准,可在学校所在市或区内申请补课。补充招聘是一次性的。余杭区、临平区民办学校今年仍在上述两区范围内招生招生。

2、实施“公民招生”前,民办学校或其投资方与当地政府(含功能区管委会)签订书面协议,规定由民办学校负责接收学生,可按规定进行招生。在协议有效期内履行协议。但是不要选择生源。受区、县(市)政府委托承办部分公办学校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应当明确招生范围,按照就近公办学校招生有关政策招生,不得择源招生。学生的。民办学校实施招生协议或公办学校招生计划,须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报市教育局方可组织实施,其余招生计划纳入在民办学校统一招生管理中。

(三)“公参民”转公学校

公办学校向公办学校过渡过渡期间,“公、公、公”学校的招生范围和招生办法,由各区、县(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报市政府教育局备案,学生可继续采用电脑随机分配方式录取。

报名办法

(一)符合条件的儿童、青少年(家长)分别通过“杭州市小学一年级入学管理系统”和“杭州市小升初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详情可登录浙里办APP(手机端)或浙江政务服务网(电脑端)搜索“义务教育学校“学生招生一事联办”或“招生早知”办理。

(二)本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其小学学籍和户籍(毕业生户籍与其父母户籍和家庭住房一致)属于不同区、县(市),可升读高等学校教育按相应区、县(市)规定,选择其学籍或家庭户籍所在地的区、县(市)申请继续教育。户籍在本市的外地小学毕业生,应在户籍所在地的区、县(市)申请继续教育。外地小学毕业的各类高层次人才子女,可按政策规定选择相应的区、县(市)就学。

(三)符合条件的子女(家长)在网上报名时,应在公立学校或民办学校(包括通过计算机随机分配招生的转校,下同)中选择一所。其中,选择报读私立学校的,必须在报名开始前达到招生要求,且只能报考一所学校。经选区、县(市)报到民办学校未被录取的,按招生规则安排到区、县(市)学校就读。

适龄儿童、少年是否符合就学条件,由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确定。以上报名具体操作指南另发。

录取办法

(一)免试入学

1. 公立学校入学。对符合招生条件并已完成招生的儿童少年,公办学校按照招生政策,按照“一致户”优先原则招生。

2. 私立学校入学。私立学校入学人数

超过其招生计划数的,由所在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一次性全部录取。

民办学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应全部纳入补招。除一贯制学校直升录取和民办学校等已录取的学生外,其他符合就读条件的儿童少年均可在可补招报名的民办学校中选报1所。补招录取仍按上述方式进行。

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及在民办学校工作一年以上的在职教工子女选报本校,未被派位录取的,该民办学校可追加计划录取;选报同一民办学校的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家庭,可申请组合绑定参加电脑派位,如派位录取的,相应追加计划。上述追加计划录取均需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

实施“公民同招”,民办学校录取与公办学校第一批录取同步实施。公办学校第一批在选报公办学校的儿童少年(不包括直接选报或补报民办学校者,下同)中,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排序。

公办小学第一批录取儿童户籍、父母户籍、家庭住房三者一致且均在学校学区内的儿童。

公办初中第一批录取:按对口小学招生的学校,录取对口小学毕业,且学生户籍、父母户籍、家庭住房三者一致,均在该小学学区内的学生;按学区招生的学校,录取学生户籍、父母户籍、家庭住房三者一致且均在招生学校学区内的学生。

第一批招生录取阶段(含民办学校录取和公办学校第一批录取)未被录取的儿童少年,均纳入公办学校的第二批录取程序,录取按“住户一致”优先原则分类排序,其中选报及补报民办学校的,按“同类排序靠后”的原则,排在直接报公办学校的同类别儿童少年之后。

每批次录取结束后,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应及时向社会公布学校录取结果和录取学生名单。

(三)一贯制学校小升初校内直升

实施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办学(以下简称一贯制办学)的学校,其小学部六年级学生应一次性全部升入本校初中部,直升后剩余的招生计划纳入初中学校招生管理。

申请一贯制办学应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从批准后招收的小学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并应在小学招生时告知家长。

热点问题政策问答

为便于广大家长了解政策,现就有关问题解答如下↓↓

1.小学入学和小升初怎么报名?

符合条件的儿童少年分别通过“杭州市小学一年级入学管理系统”和“杭州市小升初管理系统”网上报名,家长可登录浙里办APP(手机端)或浙江政务服务网(电脑端),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一件事联办”或“入学早知道”办理。具体操作指南近日将通过杭州教育网和“杭州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请家长予以关注。

2.公办、民办学校报名条件一样吗?

一样。在招生报名开始前,已符合当地公办学校招生条件的学生可以报当地民办学校。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报名资格进行审核。

3.学校招生范围是怎么明确的?怎样获悉我对应的学校?

(1)公办学校:公办小学按学区招生,公办初中按小学对口直升或按学区招生,学区或对口直升学校由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具体对应就读学校或学区可以通过“浙里办”搜索“入学早知道”查询。

(2)民办学校: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批设的民办学校在所在区、县(市)范围内招生,未招足的可继续在所在区、县(市)范围内补招一次。余杭区、临平区范围内民办学校今年在上述两区范围内招生和补招。市教育局批设的民办学校(杭州绿城育华学校、杭州云谷学校、杭州娃哈哈双语学校)先在学校所在区范围内招生,未招满的可申请并经市教育局同意,在市域或学校所在区范围内补招一次。

(3)“公参民”转公学校:过渡期内招生范围、招生方式由各区、县(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报市教育局备案,可以继续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

4.公办、民办学校可以兼报吗?如果报民办学校,可以报几所?

不能兼报。符合条件的儿童少年(家长)在网上报名时,只能在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中选报一类。其中,选报民办学校者限报1所,选报公办学校者不需要选报具体学校。

5.小升初出现学籍、家庭户籍分属不同区、县(市),该怎么报名?

情况1:孩子家庭户籍在A区,当年民办学校可跨区域自主招生,入读了B区的民办小学。

情况2:我们原来住房和全家户口都在A区,小孩在A区就读,后在B区购了房,家庭户籍也迁到了B区。

《通知》明确: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小学学籍与家庭户籍(毕业生户籍与父母户籍、家庭住房三者一致)分属不同区、县(市)的,可根据相应区、县(市)升学规定,选择其学籍或家庭户籍所在区、县(市)报名升学。

如果选定区、县(市)后报民办学校未被录取的,只能在该区、县(市)按招生规则安排就读学校,不能再选择另一个区、县(市)升学。

6.我们是非杭州市区户籍人员,孩子今年要在杭读小学,但孩子还没有《浙江省居住证》,预计8月上旬才能办出,可以报民办小学吗?

根据《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在杭州市区接受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未取得有效居住证,但预计当年8月31日前能取得有效居住证的随迁子女,应在规定报名时间内进行预登记。取得有效居住证后,应在8月31日前向实际居住地教育服务区小学补交相应证明材料。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会在报名结束后,对报名的儿童少年是否符合相关就读条件进行审核,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其报名无效。

其中,选报民办学校的需在报名开始前即符合就读条件。如选报居住地所在区、县(市)的民办小学,但报名前不符合居住地公办学校就读条件的,不能通过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核,报名无效。

7.报名民办学校被录取后能放弃吗?

不能。按规定程序被所报民办学校录取的,录取结果不能更改,公办学校也不能再录取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儿童少年。

8.双(多)胞胎子女选报同一民办学校,可能1个录取另1个未录取,如何解决?

双(多)胞胎子女选报同一所民办学校的,监护人可申请组合绑定参加电脑派位(在规定时间凭户口簿、出生证等有效证件向所报名的民办学校主管教育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如派位录取,则组合绑定的双(多)胞胎均被录取;如派位未录取,则组合绑定的双(多)胞胎均不录取。不论是否申请组合绑定参加电脑派位,双(多)胞胎子女均须按规定分别完成网上报名。

9.学校是否可以向家长承诺,组成重点班或实验班,集中配备优秀师资?

《通知》对均衡编班做了明确要求。学校应拟定均衡分班的方案,提前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主动公开。小学应按照男女比例适当原则以随机方式实施分班;初中以所属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某次考试成绩为依据,按照男女生比例基本适当原则实施“S”型平行编班。各校要合理均衡配备师资,不得将骨干教师、社会认可度高的教师集中配置到一个或几个班级,确保各班级任课教师团队构成基本均衡。

10.有关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提醒

《浙江省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浙教基〔2022〕18 号)对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作了进一步规范,对相关内容作了调整,如明确学生在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第一学期、毕业年级最后一学期、学期中途不得转学。建议家长在孩子升学前了解相关信息。

11.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小升初:

小学招生:

注:上述时间安排如有调整,市教育局将及时公告,敬请家长关注。

12.招生咨询电话

来源:杭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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